为进一步完善重大核事故保险风险分散机制,规范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促进核保险持续稳健经营,更好地服务于我国核电事业发展,近日,银保监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发布,是银保监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和《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国函〔2017〕29号)中关于建立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的要求,落实国家核安全观、提升保险服务核安全能力、支持核能实体经济发展、规范核保险经营行为的重要政策措施,将有利于核保险更好适应核能风险管理的特点,促进核保险及核能事业长期、健康、平稳发展。
近年来,随着人身险业务的快速发展,保单质押贷款业务规模不断增长。为完善监管规则和内控规范,防控业务经营和金融风险,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很高兴受邀参加金融街论坛“金融助力科创中心建设”闭门研讨会。今晚,业界领导、专家齐聚一堂,共同探讨金融如何顺应时代潮流,助力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招联消费金融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指出,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存在夸大及误导宣传、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对合作商管控不力、催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
在全球疫情防控形势尚不明朗,世界经济遭受严重冲击的情况下,深入研讨全球金融风险防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指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国务院统一部署、金融委靠前指挥下,各地区各部门齐心协力,主动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大成效,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授权,依法依规对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银保监会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5个计划单列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设立银保监局,在306个地市设立银保监分局,在1730个县市设立监管组。
近日,银保监会召开全国政协重点提案走访座谈会,认真听取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关于设立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性银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研究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不断督促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升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
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8年1号)及相关规定,银保监会制定了《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收官之年。为切实提升金融消费者素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国家网信办于9月份联合开展了“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本次活动是金融系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持续推动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的有效途径。日前,银保监会消保局、人民银行消保局主要负责人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存款保险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了贯彻落实“资管新规”,进一步规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发展,细化《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产品办法》)相关规定,银保监会研究制定并发布了《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施细则》《债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和《股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等三个细则。
为完善车险精算制度,防范非理性竞争行为,推动车险高质量发展,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了《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以下简称《精算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健康管理服务行为,提升相关服务质量和水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健康管理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